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团支出项目有哪些?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团支出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家进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公司企业常驻代表金融机构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第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2.代表处的经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购置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信费、差旅费、租金、设备租赁费、交通费、通信费、通信费以及支付给境内外员工的其他费用,深圳出口买单报关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的出口单,
(1)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二)利息收入不得抵销经费,社交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计入经费,代理买单报关,操作如下:先定仓,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代货运委托书、货代会有进仓通知,
(三)在中国境内以货币形式用于公益、救济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支付的不属于其自身经营活动的费用,不应视为代表机构的支出;
(4)其他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进行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成本费用;国外研究样品运往中国企业发生的中国国家境内的仓储物流费用、报关费用;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翻译的费用;总机构为中国社会某个工程项目投标由代表金融机构需要支付的购买标书的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