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出口业务有哪些海关规定?

2023-05-17 16:02:30    


一、出口企业货物质量证明书

《出口货物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实际出口的文件,出口货物的所有者在各种对外业务中,往往需要证明自己的货物已经出口,出口货物证明书是由海关为方便发货人及其代理人而签发的出口货物,深圳报关公司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证明书,应当经海关报关员或者货物发货人申请,核证的出口货物必须是经海关检验放行的合法出口货物,深圳报关行和海关的关系:海关是进出口货物监管的部门,报关行只是将进出口的资料送至海关审批,获得进出口同意的一个关卡,

  

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出口外汇收据核销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中国银行等单位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出口贸易方式下的外汇收缴。

  

《出口收汇核销办法》规定的出口核销程序为:出口单位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加盖收汇监管章的核销单。货物申报时,出口商应向海关出示相关核销单,凭带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办理申报手续,否则海关不予受理申报。货物申报后,海关应当在核销单和附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或者验讫章。货物出口后,出口商将核销单、报关单及海关退回的相关单据送银行收汇。银行收汇后,出口商将银行确认的核销单发送给外管局,由外管局进行外汇核销。

  

  关于中国出口企业单位的一切国家出口贸易货款的最迟收汇时间日期的规定进行如下:l、即期信用证和即期托收方式项下的货款,必须从寄单之日开始起算,港澳发展地区30天内,远洋活动地区40天内可以结汇或收账。2、远期影响信用证和远期托收业务项下的货款,必须从汇款公司规定的付款日起算,港澳不同地区30天内,远洋地区40天结汇或收账。3、寄售项下的货款,出口产品单位必须在核销单存根上填写相关收款管理日期,最迟收款销售日期我们不得使用超过自报关之日算起30天。4、寄售以后自寄单据(指不通过商业银行交单索汇)项下的出口商品货物,出口设计单位必须在自报关之日起50个工作以及日内结汇或收账。

  

总之,无论出口单位如何收汇,在最后收汇日期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已签署的注销证明、汇款单或收据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出口注销手续。出口单位逾期未收到外汇的,应当及时书面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原因,由外汇管理部门酌情处理。出口单位填写核销表后未出口的,由有关单位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违反本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外汇账户的使用发出警告、通知、罚款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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